2017年7月6日10时53分,驾驶人赵红广驾驶粤VV1351号大型客车从广州市汽车客运站出发开往揭阳普宁市占陇镇,出站时司乘人员共5人,于11时16分许至11时57分许,先后在广州市中山大学、武警医院、天河客运站道路沿途接载乘员45人,此时司乘人员共50人,后沿广河高速公路往揭阳普宁市方向行驶。
经检测,排除司机酒驾毒驾因素、排除车辆故障因素。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另经查明,这是一辆私人购车变相挂靠,客运企业对营运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形同虚设。
《国资委:成效显现 抓紧抓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》在庭审中,被告人任军及其辩护律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,任军表示认罪悔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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