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王平”在电话中称,公司名为“嘉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”,持长沙身份证就可以在公司借贷。夏双于去年11月向公司借贷2.8万元,分5个月返还,但对于利息他始终不愿透露,只是回复称:“她家里出事,公司只要求还本金,利息看着给。”
一个20岁的大学生为什么会欠下这么大一笔钱?她又为何一再坚称自己是因受骗而签下的借款合同?借来的500万元又去了何方?
《浙江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》李芬提供了落款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,文号为[2017]湘行申19号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。其内容显示,湖南省高院认为,李芬的再审申请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。湖南省高院裁定:本案指令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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