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据央视新闻消息,2014年10月,吉林延边州中院对李达球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。法院认定李达球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。
政知圈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,落马近5年后,关在秦城监狱的广西“首虎”李达球被减刑7个月。减刑后,他的刑期变成了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。
《河南: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》2013年7月6日,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、区总工会主席的李达球接受组织调查,2014年10月13日,他因受贿罪获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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